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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两节”发函提醒党员干部严守廉洁纪律

时间:2018-12-28 09:1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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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在重要节点、关键时期发出提醒函,十分必要,真正体现了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市委组织部一干部接到《提醒函》后如是说。近期,池州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向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及其党员干部制发了《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醒函》(以下简称《提醒函》),倡导党员干部度过一个文明节俭、廉洁祥和的元旦和春节。

《提醒函》指出,2019年是建国七十周年,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廉洁提醒,抓早抓小,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恪守纪律规矩底线,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

《提醒函》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既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六项禁令”和中纪委“九个严禁”,并针对“四风”变异的新形式,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隐蔽场所违规吃喝或借单位食堂奢侈浪费。

《提醒函》明确,纪检监察组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绝不姑息。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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