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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深化派驻机构改革 提高派驻监督质效

时间:2018-12-25 09:3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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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探索符合霍山实际的工作机制,使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不断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的质量和效果,努力实现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优化机构设置,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落实县纪委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等文件,按照全面派驻、分类设置、职能明确、权责一致原则,采取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相结合的“6+3+1”模式,即设立6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3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1个县直机关纪工委。同时,严把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优化班子配备,实现对全县64个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64家派驻监管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专职人员)全覆盖,确保了派驻机构改革的顺利推进。

聚焦主业主责,推动体制机制再深化。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委相关领导分管,纪检监察室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强化对派驻机构的日常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在摸索实践的基础上,结合霍山实际,印发《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办法(试行)》,围绕派驻机构“工作职责、监督权限、监督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等6个方面,进一步健全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细化和规范请示汇报、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开展问责等工作流程,使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运行更加有效。同时,将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情况纳入积分制考核管理,让派驻纪检干部习惯在压力下工作,激发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结合工作实际,落实政治监督有亮点。一是主动出击,进入工作状态比较快。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进驻后,第一时间到各单位走访调研,梳理分析被监督单位人员基本情况和工作特性,抓好基础信息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深入开展派驻监督工作夯实基础。二是积极作为,紧盯主体责任“牛鼻子”。精准把握监督重点,紧盯党组(委)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擦亮“探头”、当好“哨兵”。通过抓“关键少数”,掌握重点人、重点事,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患未然。三是创新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成常态。结合被监督单位特性,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不断探索创新,把脉问诊,找准监督切入点、着力点、结合点,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优势。(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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