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部署要求,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紧扣职责定位,结合驻在部门实际,深化扶贫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结合驻在部门实际。了解掌握近年来驻在部门扶贫工作总体情况和问题不足,形成专项监督监察方案。在此基础上,11月28日至30日,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胡之春率队赴临泉县、太和县和界首市,对省司法厅厅直系统对口帮扶的4个村进行专项检查。
二是紧扣职责精准监督。立足纪检监察职能定位,盯住重点精准监督。检查中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达现场的方式,深入村组,看项目现场、查资金账目、访干部群众,重点了解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干部纪律作风、脱贫攻坚责任履行等情况。
三是紧抓工作任务结合。抓好工作统筹和任务结合,把深入开展“三查三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同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既注重发现问题,也注重提醒督促,在监督检查中同干部群众交流、同扶贫工作队座谈,压紧压实责任,严明纪律要求。(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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