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至30日,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池州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11月8日向池州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
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梅劲通报督察意见,副组长贺泽群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委书记王宏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雍成瀚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庆丰、市政协主席张夏林及市四套班子有关领导等在市主会场出席会议。江南产业集中区、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池州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设分会场。
王宏表示,省督察组对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具体意见和明确要求,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以实际行动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坚持从“讲政治”出发,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把抓好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以整改的实绩实效来诠释、体现担当,全面深入做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努力实现经济发展质量、生态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的同步提升。坚持从“不贰过”出发,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严明责任推进整改,严格督查推进整改,严格问责推进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从“利长远”出发,充分运用督察反馈成果,举一反三,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做大做强“4+3”产业体系,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进池州特色、错位、高端发展,努力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有机统一。
雍成瀚在主持会议时表示,我们要认真学习,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意识,迅速制定方案,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切实消除各种模糊认识和侥幸心理,该问责的要问责到位,该关停的要关停到位,该拆除的要拆除到位,坚决防止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力争整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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