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绩溪县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紧扣“三个强化”措施,着力写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强化基础工作,高标准规范整改流程。认真贯彻执行省委“全程挂单整改”“六制五清四问”和市委巡察“八步工作法”,进一步改进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督办等工作,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健全完善整改台账。突出“两个必须两个优先”,即被巡察党组织必须根据反馈意见1个月内制定整改方案,必须2个月内以党组(党委)文件报送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和整改台账,并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向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要优先办理,向相关部门交办的事项要优先办理,做深做实整改工作。
强化审核把关,高质量推动整改全程。按照“问题要解决、原因要分析、责任要追究、机制要建立”的整改要求,县委巡察办和县委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整改方案、整改报告实行“双审核”。重点审核是否对照反馈问题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是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以高标准、严要求准确评估整改方案的全面性、整改措施的可行性、整改报告的有效性;重点审核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是否针对反馈问题逐一落实,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紧盯重点问题和敏感问题,抓住关键人和关键事,特别是对存在违纪违规需要追究责任的,是否依纪依规追责问责,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强化专项督查,高频次督办确保质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形成工作合力,以专项督查作为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的有力抓手,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今年以来,针对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已先后组织开展4次督查,重点督查党委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底,整改措施是否落地,整改结果是否达标,移交事项是否办理等情况。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持续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不断深化的突出问题,紧盯不放,持续发力抓好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决不罢休。
截至目前,该县县委已完成对10个乡镇、25个贫困村、2个公立医院开展的第五轮巡察暨医疗卫生和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共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问题302个,已完成整改248个,基本完成45个,完善制度173项,清退和挽回损失64.61万元,追责问责59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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