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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突出“三个环节” 规范问题线索处置

时间:2018-10-29 09:2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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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枞阳县纪委监委严格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等功能,在受理、督办、管理等方面进行强化,确保问题线索“有来源、有去处、有过程、有结果”。

规范问题线索受理,有序分办。将来自信访、巡视巡察、审计、公检法、上级交办等不同渠道的问题线索,实行归口管理、统一编号、及时拟办。明确线索分办原则,在梳理、分类、研判后,按线索性质和内容决定分办、转办或上报,按联系单位分办给相应的纪检监察室或驻纪检监察组;施行线索分办平衡机制,综合各室的问题线索数量、难易程度,进行综合平衡,防止线索难易不均、沉淀、积压,确保线索数量总体平衡。

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强化督办。根据线索排查会讨论研究结果,案管室确认问题线索处置方式,逐件编号,台账管理,对问题线索处理重要节点全程留痕管理。此外,案管室对线索处置进程进行日常督办,依据线索登记台账,准确跟踪问题线索办理环节,对线索处置流程、时限、环节等及时预警提醒,对超期未启动的问题线索进一步催办,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跟进线索后续处理,做好分析。问题线索处置有了阶段性进展后,案管室及时收集相关材料,登记销号,及时录入案件管理系统并按月上报,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根据系统录入数据分析研判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情况,对办案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热点问题进行多角度分析、全维度研判,不断提高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办案的服务水平。截止10月底,县纪委监委共处置问题线索305件,立案155件,处分146人。(铜陵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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