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萧县出台《关于在农村基层实施“强基保廉铸魂”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监督制约和关爱保护机制的意见》,旨在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纪律建设、推动制度落实三项措施,努力打造农村基层政治生态“绿水青山”。
《意见》规定,开展“强基”行动,压实主体责任,通过健全工作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把主体责任延伸到村(社区);开展“保廉”行动,强化纪律建设,通过推动纪律监督常态化、机制化、长效化、规范化,把纪律监督覆盖到村(社区);开展“铸魂”行动,推动制度落实,通过严格实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三不分管、三不经手、一个分离”制,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村(社区)干部廉政约谈制,村(社区)干部常态化廉政教育制和问题澄清和关爱保护制,把“严管就是厚爱”落实到基层。
《意见》要求,各乡镇党委书记是实施“强基保廉铸魂”工程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各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乡镇纪委要切实履行专责监督职责,建立健全对责任乡镇、单位的定期督查考核机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再监督再检查。(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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