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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1-9月份立案265件处分349人

时间:2018-10-11 10:3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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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萧县纪委监委聚焦主业主责“不散光”,履行监督监察重实效,层层传导反腐败高压态势,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方向发展。1-9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6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9人。

布好“扩音器”,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三走进”法纪宣讲、“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印发《警钟长鸣》、《前车之鉴》警示教育读本,组织党员干部到县廉政文化公园、县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印发《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活动的通知》等通知,强调以案为镜,提醒秉公用权,推动新《条例》各项规定落实落细;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卡,节后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萧县纪检”微信公众号转发中央纪委监委、省市县纪委监委反腐败工作部署图文信息,及时发布党纪党规宣传教育信息,精准传递全面从严治党声音。

梳理“手中牌”,精细化管理问题线索。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受理、移送有关职能部门相关的问题线索,主动与监督审查调查科室联系对接,做好问题线索的备案或移交工作,建立落实问题线索移送、协查机制。1-9月份,巡视巡察机构、审计机关、行政执法司法部门共向县纪委移送问题线索138件;针对反映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动态台账,并实时更新、汇总校对、分类转办、全程管控,委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召开线索排查会议,听取问题线索处置和办理情况的汇报,集体研究问题线索分办意见,协调决定重大问题线索处置意见。

铸造“双管枪”,靶向探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抓早抓小,枪指端倪苗头、遏制初始问题,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约谈函询,防止“小鬼”变“阎王”,描好廉政风险的“驱鬼符”;对辖区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监察事项,立即运用第四种形态,果断采取留置措施,集中优势火力,与公检法等多部门联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谈话组、陪护组,切实加强办案安全,将责任落实到时间点,将压力传导至岗位人,实现留置程序全程管控。1-9月份,县纪委监委已采取留置措施7件,移送司法机关10人。(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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