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砀山:灵活运用第一种形态 强化警示教育防未病

时间:2018-09-27 10:2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今年以来,砀山县纪委监委在灵活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强化警示教育防未病,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注重预防,及早提醒。注重党员干部的日常提醒和教育,县纪委监委在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提醒短信500余条,向全县科级以上干部发送节前提醒卡970余张,“廉洁砀山”微信公众号持续转发、摘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安徽纪检监察网等廉政信息2000余条;发布党纪党规宣传教育信息,春风化雨,潜移默化影响干部,筑牢底线与信仰根基。

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咬耳扯袖”,注重抓早抓小,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做到谈前列出问题清单、谈时规范程序、谈后及时追踪,确保谈在“点上”、戳到“痛处”。今年以来,共开展廉政谈话30余人,约谈12人,打好廉洁履职“预防针”,提高拒腐防变“免疫力”。

分清层次,精准谈话。对新调入的、职务和岗位发生变化的,进行激励谈;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情况、思想状况、家庭及生活等方面出现难题的,进行关爱谈;对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上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提醒谈;对纪检监察干部之间出现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开展的、个人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一定负面影响、长期作风散漫的,进行诫勉谈。

抽查核实,紧盯实效。通过谈话层层传导压力,做到“四不放过”,对谈话对象问题没有说清楚的不放过、认识不到位的不放过、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没有找准的不放过、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不放过,同时对谈话后整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核实,对效果不明显的,再次谈话,并点名道姓通报批评,确保了谈话实效。使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履职,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形成追究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宿州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