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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以廉洁家风涵养党风政风

时间:2018-09-26 11:0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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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生活纪律方面新增第一百三十六条:“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把“家风建设”写进《条例》体现了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更高要求。

家风正则民风淳,民风淳则社稷安。良好的家风是家庭和睦的“压舱石”,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中央政治局委员要“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把“家风建设”写入《条例》是培育廉洁家风、促进清明党风、涵养清廉政风的与时俱进之举。

家风建设从来就不是小事。好的家风引人向上,能为廉洁勤政提供精神支撑,坏的家风则使人欲壑难平,将自身和家人引向深渊。纵观已查处的大案要案,很多腐败分子的违纪违法行为中,往往有“家风败坏”因素。刘铁男职位越高,儿子贪得越多;苏荣一人当官全家捞钱,包括其妻子、儿子等在内的十余个亲属涉案;周本顺为儿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家风败坏、对配偶子女放任纵容。他们不注重家风建设,修身不严、齐家不廉,最终一同走上不归之路。

党员领导干部要作优良家风的引领者。家风建设不只是党员干部的家事、私事,也是关乎党内廉洁的公事、大事。党员领导干部在家庭、在社会上往往是核心,其一言一行都是家风的旗帜、是社会的表率。我国自古就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说法,一名领导干部齐家不力,很难让人相信他能够治国有方。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要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在家庭、社会上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从而推动整个社会风气的向上向善。(固镇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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