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黄山:把好监督执纪“入口关” 做纪检监察机关的“侦察兵”

时间:2018-09-26 09:3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信访举报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日前,黄山市纪委监委出台贯彻《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实施细则,对信访件受理范围、办理要求、交办督办、结果反馈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发挥信访举报职能作用、全力服务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提供制度规范,努力做好纪检监察机关的“侦察兵”。

在主责主业上再聚焦。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把好监督执纪“入口关”,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主责主业聚焦到受理反映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务等行为的检举控告上。紧紧围绕省、市纪委监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盯住“关键少数”,突出扶贫、涉黑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等重点工作,注重深入挖掘、强化分析研判,切实发挥好问题线索“主渠道”,反腐民意“晴雨表”和领导决策“情报部”的作用,把严把实监督执纪头道工序,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制度机制上再完善。积极创新举报件反馈制度,对反馈范围、方式、注意事项作了明确规范。对实名举报件,承办部门在核查处理了结后10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反馈举报人,市纪委监委定期对反馈情况满意度进行抽查,对群众不满意且承办单位不能说明原因的,进行重点督查;对匿名举报件,承办部门在办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视情提出反馈意见,拟定具体反馈方案,采取会议反馈、党员组织生活会作出说明、曝光案例典型等形式及时公布匿名举报件的办理结果,有效地预防了重复举报、越级举报的发生。

在工作举措上再加力。市纪委监委全程跟踪掌握转送件的受理、办理结果运行轨迹,针对有件不办、处置不及时、处理不到位等问题,通过电话、发函等方式进行重点督办。同时,广泛宣传信访举报部门受理范围、职责权限、工作程序、举报人权利义务和举报方法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等事项;下一步,市纪委监委纪检来访接待窗口将设在联合接访中心,及时在市纪委监委官网上更新来访接待场所地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设置滚动显示屏、发放小卡片等方式告知举报人举报须知内容,正确引导群众依法、如实、有序、有效举报。(黄山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