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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出台暂行办法 加强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

时间:2018-09-26 08:3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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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使受处分干部能够干事创业“不掉队”,丢下包袱“再出发”,日前,金寨县纪委监委出台了《金寨县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包括总则、职责分工、工作制度、监督检查、附则等五章,共二十一条。根据《暂行办法》,全县各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单位,要恰当安排受处分党员干部的职务和工作;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经常化的教育帮带;营造受处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开展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等。

《暂行办法》规定,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应按分级负责原则,为受处分党员干部指定一名相应级别的“一帮一”教育帮带人;教育帮带人要定期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帮教情况;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集中回访教育;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及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按年度建立教育管理工作台账。在处分期满时,要根据掌握的教育管理工作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对受处分党员干部作出客观、公正的总体评价,对思想转变好、综合素质高、实绩突出的要积极向组织推荐使用。(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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