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厅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第8次(扩大)学习会,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集中研讨交流。省政府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李建中主持会议并讲话。厅党委成员,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认真抓好《条例》在厅机关的学习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全体党员民警要把《条例》规定铭刻于心、谨遵于行,贯彻执行好《条例》,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决维护《条例》规定的刚性和权威。
会议强调,要深刻汲取赵强、殷伟等违纪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训,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的实际状况摆进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做到更加注重讲政治,对党忠诚老实;更加注重守规矩,严以修身律己;更加注重抓党建,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更加注重防风险,筑牢制度防线。
会议要求,要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从严治警,紧密结合“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三查三问”和“以案促改”等工作,在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上持续发力,筑牢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灵魂;在加强纪律建设、坚定正风肃纪上持续发力,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严到位;在激励担当作为、激发昂扬锐气上持续发力,切实凝聚起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会上,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赵怀印,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委委员龙道金,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海石作研讨交流发言。(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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