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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定远县委关于十届省委第四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09-17 16:0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巡视工作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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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8日至5月8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我县开展了巡视。2018年6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巡视整改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省委巡视反馈以来,定远县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以“两准则四条例”为准绳,以“六围绕一加强”为重点,以巡视问题整改为契机,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当作首要政治任务,坚决抓紧抓住抓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到高位推进。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全体县委常委和副县长为副组长的高规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一室三组”,即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统筹协调、调度推进、督查督办;执纪和案件调查整改工作、党建和选人用人整改工作等三个专项小组,负责各自领域的全面整改工作。6月11日反馈当日下午,县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领会反馈会议精神,研究整改工作,作出初步安排。6月12日召开书记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明确责任分解。6月14日召开县委常委会议,成立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省委巡视定远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三个专项整改工作方案以及省委“五人小组”会议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6月15日与市委分管负责同志一道向省委巡视办、省委第二巡视组作专题汇报,领受指示意见,完善工作方案。6月21日召开全县整改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先后召开5次县委常委会、3次专题会议、3次整改工作调度会,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抓在手上、责任扛在肩上。

二是细化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照单全收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同时将省委“五人小组”会议指出的问题、省委巡视滁州市反馈问题,一并纳入整改范围,建立“1+5+10+1”整改任务体系,配套建立问题一一对应、职能一一对应的责任分工体系和“1+N”的责任落实体系,具体问题都由一名县领导牵头负专责、抓推进,若干部门担职责、抓落实,不折不扣的把整改责任担起来。依据问题类型、职能分工,对省委巡视定远县反馈的7大类18个方面的问题细分为8大类19个方面43个问题,点对点交办到50个具体责任部门;将李锦斌书记在省委“五人小组”会上点到定远的3个具体问题,分别交办到7个责任部门,明确整改时限,实行挂图作战,对照时间节点,严格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强化督查调度,狠抓工作推进。建立交办制、台账制、督促检查、审核把关等四项制度,坚持实行整改进展“一周一报告、一月一汇报、一事一调度”。成立22个由县领导任组长的县委巡视整改工作督查指导组,负责对22个乡镇64个县直单位开展“一对一”上门督导,由县委巡视整改办联合县“两办”督查室、县效能办组成三个督查组,分两次对50个重点整改单位逐一开展督查,现场指出问题,限时整改到位。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成效。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坚持举一反三,充分认识问题背后的制度性缺失,做到既有当下改的举措,又有长久立的机制,有针对性地补齐制度短板,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截至目前,18个方面的问题已有23项完成整改,6项基本完成整改,未完成3项,追责问责103人次,完善制度46项,清收、追回资金3003万元。省委第二巡视组移交的2件问题线索,已立案一件,另一件正在初核中。省委第二巡视组交办的778件信访交办件已办结663件,占总数的85.2%,正在办理115件。其中,交办县纪委监委的298件信访件,已初核144件,转立案22件3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二、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把巡视反馈意见改彻底、改到位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 全面从严治党认识有差距,管党治党宽松软没有根本扭转。

(1)针对“对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识不深,层层压实责任不到位,问题发生后惩处不及时、问责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认真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学习,切实掌握最新理论成果。先后14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3月23日和5月11日先后2次召开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调整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严格执行《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制定下发了《中共定远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工作方向和重点。二是层层压实压紧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中,将党的建设考核指标的分值权重提高到50%,完成了对全县各乡镇2017年度基层党建的考核工作。8月15日,召开了全县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书记2018年上半年抓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职评议会。制定了《定远县2018年度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落实;修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分细则》,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签订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引向深入。三是督查问责力度不断加大。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效能督查结果运用的通知》,结合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启动三轮督办机制,提醒谈话9人,督促重点项目重要工作快速有效推进。

2. 缺乏系统有效整治,政治生态脆弱局面没有根本改变。

(2)针对“县委对老问题的新动向研判不足,对新问题的老根源把握不够,缺乏对新老问题的系统有效整治,政治生态不良”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同级党委(党组)监督。对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2016年以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全面评估。6月30日,向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专题报告,针对评估中收集到的一些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个别单位作风建设方面不严不实、少数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心存侥幸等问题,向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提出七条整改建议。二是选人用人监督不断加强。在制度完善上,围绕选人用人的5个关键环节,制定出台了“1+5+1” 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今年7月,又制定出台《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案”精准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对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析研判,掌握班子运行情况及科级干部现实表现。在落实执行上,动议环节,根据工作需要和各单位通气情况,研究提出干部调配初步建议并提请县委“五人小组”酝酿;讨论决定环节,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对拟提拔重用的干部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把涉案人员使用关,对受处分干部建立“干部特别监督档案”。今年有3名干部因涉案,在动议环节被排除在外。在用人监督上,实行干部选拔任用记实制度,对干部动议提名、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严格把关、全程监督,一旦干部在以后的任职中遇到问题,可以依照环节迅速查找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持续规范用地行为。实行乡镇规委会、城市规委会、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三会审议制度,分段会审,集体审议,规范了土地出让程序,有效杜绝了开发企业“零售”土地使用权,变相转让项目用地。规范土地出让流程。明确要求住宅用地均以拍卖方式出让,商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以拍卖或拍卖转挂牌方式出让。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资料公开公示,出让公示到期后,在拍卖会召开前一小时内,县政府出让底价研究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拍卖地块的增价幅度,底价研究领导小组组长综合集体研究的意见,确定底价(不向底价研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公开)并密封盖章后,送拍卖会场交由公正人员保管。拍卖会场邀请县公管局、国土房产局、规建局等相关单位监督,实行全程录音、录像。拍卖成交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土地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和不动产登记。县规建局、县国土房产局监督开竣工期限及建设、施工方案。今年以来,我县共召开两期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出让经营性用地15宗(含乡镇),总面积约258.8亩,总成交价款21196万元。持续加强土地供后监管。严格执行《土地出让供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关于加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项目监管的通知》,确保土地出让、供后监管规范有序。四是规范项目建设流程,严格执行《定远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定远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制定出台小额工程库使用管理办法、造价咨询库确定及管理办法、招标代理机构库确定及管理办法、小额工程(30万以下)招标管理办法、招标代理库抽取办法、造价咨询库抽取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标,加强工程管理。对2018年62个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进行梳理,自查自纠;6月、7月分别对重点项目进行影像调度,确保项目按照计划实施。五是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6月30日,结合我县发生的“陈兆丰、凌炳余、杨锋平、徐希月”等案件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以“六聚焦六整肃”为主要内容,切实做到“五个一”。目前,已完成集中研讨,即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从历年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选取了14个典型案例,摘录了14篇悔过书编印警示教育读本,同时梳理2013年以来查处的违规违纪案件,下发各党委(党组),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结合查处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和剖析查摆,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做到查处一人教育一批。7月27日,县委书记万瑞健同志对全县258个村(社区)493名新任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开展集体谈话,上了一堂以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的党课。六是扎紧制度的笼子。制定《关于要求受到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的党员在民主(组织)生活会上说明情况的通知》,要求受到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等情况的党员领导干部,其所在党委(党组)要于15个工作日内加开一次民主(组织)生活会,受处分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会上作出检讨和说明,对未按要求召开的,约谈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并将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

3. 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三大攻坚战”存在隐忧。

(3)针对“变相举债积累债务风险”的问题。

一是重视债务化解工作。县委县政府认真学习贯彻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政策,提高防范风险意识。召开融资平台公司清理债务专题会议,协同推进债务化解工作。二是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计划管理和预算管理机制。严禁超资金承载能力投资建设,逐年加大消化存量债务力度。三是压减政府投资建设规模。县财政局与县美丽办会商各乡镇对已批未建和正在申报的今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压减投资4.5亿元。四是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对政府投资的15条道路及城北水库水源地保护等项目已采用PPP方式建设,已通过招标确定了投资方。

(4)针对“责任松懈影响扶贫成效”的问题。

一是脱贫攻坚责任不断压实。摆上重要位置。召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9次,贫困县退出工作专题调度会3次,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专题会议17次、调度会20余次。构建决战体系。成立贫困县退出指挥部、十一个专项工作组,形成了责任明确、纵横联动、三级贯通的“一键启动式”工作格局。压实工作责任。修订完善全县乡镇和县直单位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办法,把脱贫攻坚成效与各单位、各乡镇绩效考评以及干部任用挂钩。二是脱贫攻坚举措持续强化。力量保障到位。将县几个班子领导全部扩充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市、县、乡、村五级共8182名干部投入贫困户帮扶工作,实现人员全覆盖。资金项目倾斜。统筹各级各类扶贫资金4.6亿元,建成“一村一品”33个,发展“一户一业”1.5万个,到户产业项目覆盖率达100%。小额信贷新增年度任务全部完成,占省下达计划的108%。督查考核跟进。制定《定远县关于坚决打赢打好贫困县退出年度攻坚战督查工作方案》,对22个审核组审核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三是扶贫效益成果初步显现。首批42个温氏养殖基地竣工投产;“四带”经营主体累计带动贫困户2.4万户;新建扶贫驿站16个,开发辅助性岗位2467个;首批5204户贫困户危房改造全部完工;贫困人口参合率100%。“351”“180”实际报销比达90%以上;在全省脱贫攻坚年中互查考核中,我县实现零漏评、零错退,贫困户识别精准度、满意度100%。四是加大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加大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责力度,在全县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督办的实施办法》,对扶贫领域履职尽责不力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持以问责追责倒逼知责履责。

(5)针对“环境问题整治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盐化工业园实现成功摘牌。6月7日,省环保厅下发了《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解除定远盐化工业园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函》,盐化工业园突出环境问题正式摘牌。二是提高盐化工业园环境保护水平。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投入1亿元建设排水路径50.3KM,投资540万元建设雨排口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督促企业雨水管网改明沟明渠。在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建立盐化工业园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开展盐化工业园环境安全大排查,开展巡查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对撇洪沟水质定期监测分析;建立联动机制,县环保局与盐化工业园定期召开园区环保专题会议,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落实环保相关要求。在提升服务水平上,购买第三方服务督促整改,聘请省环科院、北京东方石化、南工大等科研院所专家,帮助园区厘清工作思路,提出具体整治措施;邀请专家对园区24家企业生产工艺和工业废水“零排放”进行论证把关。三是压实环保主体责任。在全市率先成立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定远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9次听取环境工作专题汇报。先后召开全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定远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7月31日召开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环境保护工作大会精神,全面部署生态环保工作。建立完善县领导包保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保追责问责及公检法环保联动协调等工作机制。四是强化环保工作举措。制定了2018年度大气及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编制了《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规划》,开展了农用地质量调查评估、盐化工业园周边土壤状况风险防控评估,完成了全国污染地块管理信息系统的部署和应用,实现数据共享。五是加大环境违法执法力度。今年以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9份、行政处罚决定书35份,查封企业11家,采取非常规措施限产停产整改6家,县环委办下发督办函51份,罚款380万元,移交公安部门处理6件。六是实施追责问责。针对盐化工业园未落实规划环评、整改不力的问题,启动问责程序,2017年5月,先后对县盐化工业园管委会、县环保局通报批评,对7人进行了问责。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4.理论学习敷衍了事,党的十九大精神没有入脑入心。

(6)针对“比对发现,县委理论中心组成员撰写十九大精神学习体会存在抄袭。测试发现,有的县级领导干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五大发展理念’答不全”的问题。

一是规范政治理论学习相关制度。制定下发了年度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安排中心组学习活动。今年以来,召开了9次县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开展学习研讨活动3次,13名同志现场发言谈体会谈心得,收到中心组成员心得体会60篇。实行自学每周短信提示制度,促进县委中心组成员。二是开展问责谈话。7月6日,由县委书记万瑞健同志对5名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心得体会照搬照抄的县级领导进行约谈,提出要求,严肃整改。5名领导干部向县委作出了书面检查,并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同时,要求其他中心组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对“学习不深不透”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三是利用培训强化理论学习。县委党校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列入培训的主要内容,通过举办科级干部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培训党员干部7512人次。征订《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12000余本。四是创新学习方式发挥“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在乡村、企业、机关、学校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场所开展“新时代 新定远 新作为”等主题宣讲活动2000多场次,受众15万多人次。五是开展知识测试巩固理论学习。2—5月份,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活动,近2万名党员干部参加竞赛;6月份,组织了全县8000多名扶贫帮扶干部进行了扶贫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活动;8月初,在全县开展了“党的基础知识测试”活动,有3.5万名党员参加了测试;同时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六是抓好督查检查严格理论学习。开展乡镇和县直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大督查1次,对3个乡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进行巡听,抽查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300多人次。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5.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不严格。

(7)针对“选任干部党风廉政意见把关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征求党风廉政建设意见有关规定,把征求县纪委监委意见作为选任干部廉洁把关的必经程序,坚持关口前移,动议必审,对初步了解有情况反映的干部,在动议环节就其是否涉案和能否提拔使用等征求县纪委监委意见。明确规定:确定考察对象后,县委组织部需及时书面征求县纪委监委意见,县纪委监委回复意见应有明确结论。二是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征求县纪委监委意见预留充足回复时间,一般要求三日内回复。对已征求意见与上会研究时间间隔较长的,如5月21日县委常委会研究提拔重用的干部,在3月初推荐考察时已征求意见,考虑间隔时间较长,在提请上会研究前又重新征求县纪委监委意见。三是制定出台了《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有关干部问题协调沟通细则》,对征求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的时间和回复的结论要求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四是对县直单位党组(党委)和乡镇党委选拔任用股级干部提出明确要求,在提出提拔或重用初步建议人选时,需按规定征求所在纪委(派驻纪检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确定是否研究任用。

(8)针对“突击调整干部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责成县教体局党工委取消22名中层干部的任免决定。二是将干部政策知识等纳入科级干部培训班教学计划并组织知识测试。三是下发《关于开展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的通知》,于8月上旬开展全县县直单位和乡镇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检查。四是出台《定远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预审办法(试行)》《定远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实施办法》《组织部门派员列席下级党组织讨论决定干部工作会议制度》等3项制度,将股级干部任免监督关口前移,将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向全县所有有用人权的单位拓展,对用人方面举报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重点管理,落实各党委(党组)选人用人的主体责任。

(9)针对“违规借调人员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4月16日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违规借用人员清退工作方案,实行分类分步清退:①对承担县里重点工作任务的“四办两园区”重新履行借用手续;②针对县教体局借用人数较多、跨度时间长等特殊情况,为不影响局机关正常开展工作,分4月底、5月底和待机构改革结束补充人员到位后三个时间节点清退;③涉及其他单位借用人员4月底前清退到位。二是基本完成人员清退任务。除了承担重点工作任务重新履行借用手续15人、县教体局17名股室及所属事业机构负责人待补充人员到位后清退外,其他203名借用人员全部清退到位。三是6月1日县委常委会研究下发了《定远县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借用人员必须履行“借用单位书面请示、县委组织部审核”等8个步骤,对是否需要借用、借用人员资格条件及数量等,须提请县委书记专题会研究确定。四是按照规定程序,对清退借用人数较大、工作受到一定影响的县教体局、文广新局等6个部门,根据承担重点工作任务合理设定岗位,面向清退人员通过公开考试方式择优借用60人。五是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县人社局和县编办开展不定期常态化督查,分别于4月27日和5月9日,通过不打招呼方式,就清退整改情况开展了2次督查,防止清退人员反弹。

6.基层党组织尤其是村级党组织建设薄弱、管理不严。

(10)关于“有的村党组织建设薄弱,有的村干部利用家族势力谋利”的问题。

一是加大村干部违纪问题追责力度。2018年以来,池河镇党委对6名村干部因套取粮补和账外账等问题全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全部取消换届候选人资格;能仁乡党委对2名村干部因套取秸秆禁烧补助、违规发放低保等问题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结合村“两委”换届,对定城镇岗上村1名副书记(其家属与书记家属为堂姐妹)不再提名,对能仁乡三塘村4名村干部不再提名。二是对长期不发展党员的乡镇村连带问责。①对党员发展不力的七里塘乡大秦村等7个村党组织书记在此次村“两委”换届中不再提名。炉桥镇党委对柿园村党总支书记给予诫勉;三和集镇党委对练铺村党总支书记、高岗村党总支书记给予诫勉。责成炉桥镇等8个乡镇党委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对乡镇党委组织委员进行提醒谈话。②责成乡镇党委报送五年不发展党员问题整改报告,明确整改措施。目前8个乡镇10个村的18名入党积极分子中,有15名计划在2018年底发展为预备党员。③印发了《定远县2018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对长期不发展党员的8个乡镇10个村的发展党员工作给予指标倾斜和重点指导。三是严格把关换届候选人。严格实行村“两委”换届提名人县乡联审制度,经严格审查,调整并新提名264名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与上届相比班子下降6岁;35-50周岁(含50周岁)的比上届提高14.4个百分比。文化程度得到进一步提升。高中以上690人,从原来的55.9%提高到66.3%,其中研究生学历5人,实现了零的突破。四是强化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8月15日,召开了全县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书记2018年上半年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制定了《2018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定远县党支部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关于开展百名党建指导员下百村行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谋划和指导,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7.部分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较多。

(11)针对“公款吃喝”的问题。

一是先后对县农委、县粮食局参与公务饮酒的12人,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县农委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对县粮食局违规接待考核组及考核组违规接受吃请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给予5人党政纪处分。二是对2018年以来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15起20人全部进行通报曝光。切实做到一案一警示、一案一通报,充分发挥震慑、曝光和警示教育作用。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滁州市《关于公务活动禁止饮酒的暂行规定》,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外事活动和招商引资公务接待用酒备案的通知》,规定凡招商或外事活动需用酒的必须分别经县招商委或县政府外事办、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或乡(镇)纪委签署意见后报送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备案后3日内将实际用酒情况如实报告。在全县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刹住党员干部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不正之风。6月份至今,全县已报备50次。报备过程中,否决1个单位的用酒申请。四是制定《定远县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在端午节期间,组织10个督查组对公款吃喝等作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发现了24个问题,责令涉及单位立即整改,现已整改到位。其中对检查中发现的县交通局违规报销就餐费用的问题,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副局长给予提醒谈话,具体经办人给予诫勉谈话。

(12)针对“大操大办”的问题。

一是针对巡视反馈的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黄某、胡某问题,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向城管局党组下发通知单,要求俩人在城管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各自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检讨。县城管局党组针对反馈问题认真反思并与全局120人签订从简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承诺书。二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利用定远县纪检监察网站、“廉洁定远”微信平台广泛宣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每周五定期向全县党员干部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发送廉政短信,今年以来,受教育达2万余人次。县纪委向全县党员干部发放从简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倡议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自觉形成喜事新办、喜事简办的良好风尚。三是加大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有30名副科级党员干部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进行了报备。2018年3月,因大操大办给予1名科级干部党内警告处分。6月份以来,按照10%的比例对三名科级干部报备情况进行了抽查。

(13)针对“滥发津补贴”的问题。

一是对26个滥发津补贴单位开展津补贴清退工作,目前,县城管执法局、县房改办、县农村公路局等23个单位已全部清退完毕,共清退760万元。另外,县建管站、县发改委、县农委等3个单位因辞职、退休原因正在清退之中。同时,加大问责力度,有1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二是开展津补贴发放专项整治。对22个乡镇和104个单位和机构津补贴发放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从自查情况来看,除一个乡镇违规发放计生包保费用人均500元,合计3.7万元外,其他均为零报告。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发放长效机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8月6-10日,从人社、财政、审计抽调专人开展督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张桥镇违规发放计生包保费用的行为,责令其全部清退,对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在全县通报批评,并作出书面检查。

8.文风会风不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

(14)针对“简单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以考核代替自身履责”的问题。

一是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开展文山会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文风会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考核评比审批制度,切实消除繁文缛节,减轻基层负担。二是严控发文会议。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和调研接待的通知》,下发《关于进一步精文减会的通知》。每月设立无会周,不安排全县性的会议,每周累计开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天。倡导到基层探实情,到实地问成效,今年以来,相继召开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等现场会,做到工作在一线推进。省委巡视反馈以来,县委、县政府发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1%;召开的县级会议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3.6%。共清退不合格文件13件、返回拟稿单位重新修改21件、统筹合并发文7件。三是严格控制考核。对出台的《定远县2018年度乡镇党建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定远县2018年度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的考核内容进行精简。其中:对乡镇党建工作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部分考核细则从2017年的51条精简为46条;“政法工作”部分考核细则从2017年的24条精简为22条;“党委信息工作”部分考核细则从2017年的9条精简为5条;“党建工作责任制”部分考核细则从2017年的10条精简为7条;“武装工作”从2017年的23条细则精简为14条。对机关党建工作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部分考核细则从2017年的50条精简为45条;“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部分考核细则从2017年的9条精简为5条;“党委信息工作”部分考核细则从2017年的9条精简为5条。同时,明确要求采取“一揽子”综合考核的模式,一年考核一次,未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直部门一律不准开展单独考核工作。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9.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部分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

(15)关于“部分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仍然比较淡薄。”的问题。

一是“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扎实推进。县委及时动员部署,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8月4日上午,县委书记万瑞健同志在大桥镇主持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研讨会,会前,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和瞻仰了中原局第三次会议旧址,进行了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二是制定《关于要求受到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的党员在民主(组织)生活会上说明情况的通知》。结合“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对历年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选取了14个典型案例,摘录了14篇悔过书编印警示教育读本,下发各党委(党组)开展警示教育。将2013年以来查处的违规违纪案件梳理并下发到案发单位,要求结合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三是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7月25日,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县委常委会“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全面做好专题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撰写有关材料等四个环节工作,落实“四必谈”要求。印发《关于做好县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34条。县委常委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县委主要负责同志逐一审核把关,重点审核是否深入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以鲁炜案件为反面教材,联系我省发生的“陈树隆、杨振超、周春雨”、我市发生的“韩先聪、江山”以及我县发生的“陈兆丰、凌炳余、杨峰平、徐希月”等案件,认真对照检查,是否做到“三个联系、三个摆进去、三个写清楚”。四是切实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教育,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政治法规,强化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条例》,自觉接受巡视监督。五是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对县水务局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对县水务局党组书记予以立案审查,并要求在局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开展对照检查,引以为戒。

10.落实“三转”不到位,削弱了主责、分散了主业。

(16)针对“2016年以来,县两办发文陆续将县纪委纳入13个与主责主业没有直接关系的议事协调机构”的问题 。

一是对县纪委参加的协调议事机构工作再次进行清理,制定印发《关于县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情况的通知》,退出20个新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保留参与的9个议事协调机构,明确今后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无直接关系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安排纪检监察机关参加。所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起草单位在正式下文前须征求县纪委监委意见。巡视以来,以县两办发文的议事协调机构文件共2份,均未将县纪委监委列入领导小组。二是7月5日,召开乡镇纪委书记座谈会,就乡镇纪委落实“三转”工作再次提出明确要求并把乡镇纪委“三转”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对落实“三转”不到位的,严肃问责。三是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落实乡镇纪委‘三转’”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对乡镇纪委落实“三转”工作开展专项整治。成立2个督查小组对22个乡镇2个园区纪委(纪工委)“三转”情况开展再督查。对督查发现13个乡镇、园区存在的3个方面问题进行通报。对落实“三转”不到位的永康、朱湾等4个乡镇、1个园区进行通报,并约谈党委负责人。持续跟踪整改情况,把乡镇纪委“三转”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对落实“三转”仍不到位的,将严厉问责。

11.执纪审查偏松偏软,没有形成有力震慑。

(17)针对“查办案件不坚决”的问题。

一是针对巡视期间反馈的问题立即启动调查,4月16日对炉桥镇七里村原支部书记郑某某问题进行调查,5月31日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6月1日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二是6月29日,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 研究部署反腐败协调工作。三是建立县纪委常委联系包案制度,对部分重点反映的信访件进行跟踪督办、重点排查,7月份,梳理发现能仁、朱湾等乡镇查办案件中有缺项、漏项,责令两个乡镇对结案的案件进行补充调查。四是县纪委监委严格执行二次审理制度,要求乡镇纪委办理的案件在党委(党组)会议研究之前必须报送县纪委进行二次审理,防止处理畸轻畸重,严防执纪审查偏松软。对2018年上半年乡镇和县直单位报送的61件案件,进行二次审理后,均下发反馈单,责令承办单位限期整改。6月份,县纪委对2018年上半年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检查,上半年全县审结案件95件95人,其中15人涉及工资、职务等调整,已全部执行到位。

(18)针对“执纪审查震慑力不够”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重大案件线索汇报制度。县委7月23日、8月1日两次听取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关注案件进展,帮助分析研判案情,要求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工作进度。二是发挥执纪审查的震慑作用,今年以来,全县立案查处科级干部2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双重处分3人,给予留党察看处分1人。三是加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先后查处定城镇宫集村腐败窝案和原合蚌路拆迁工程指挥部会计贪污案,已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6人。四是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办案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全体纪检监察人员业务培训会,抽调参加省纪委办案4人,参加市纪委办案6人。此外选派年轻和新进入纪检监察岗位的同志参与办理留置案件,通过业务培训和以案代训,较好的提升了办案人员的执纪审查能力。

(19)针对“处置线索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及时调度推进。5月31日,县纪委组织召开22个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直机关派驻纪检组组长线索推进会,明确对巡察线索质量和办结时限提出要求,要求各承办单位及时对账销号。二是加强督察督办。县委巡察办对涉及的18个乡镇纪委、6个纪检组下达《县委巡察线索办理督办通知单》,要求所有巡察移交问题线索10月底前全部办结。三是督促县乡两级纪检机构加大对未办结问题线索的办理力度,召开8次线索办结推进会,通报落后乡镇线索办理情况,要求做到立即整改。四是加大对巡察移交线索管理,县巡察办建立巡察移交线索台账,对已办结的及时对账销号,未办结的加大督办催办力度。五是建立“快查快办”机制,县纪委监委制定下发《定远县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工作方案》,结合村“两委”换届对巡察问题线索实行快查快结。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的问题

12.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增量较多,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20)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增量较多”的问题。

一是8月15日,召开了全县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书记2018年上半年抓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评议会。修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加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权重,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检查考核,以考核倒逼各党委(党组)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加大案件督办力度,5月31日召开(县直机关、乡镇纪委书记)座谈会,向县直机关、各乡镇纪委下达线索办理任务书推进案件查处和要求各派驻纪检组及纪检监察室联系各乡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三是制定“一案三制”工作制度,实行“一案一通报”、“一案一警示”、“一案一讨论”,通过警示和曝光,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目前,县纪委监委针对省委巡视组交办298件信访件已全部转办交办,现已初核144件,其中谈话函询了结2件,初核了结120件(其中给予提醒谈话4人、书面检查7人、诫勉7人),转立案22件39人(涉及乡科级1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4人。四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对2013年以来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例进行梳理,选择14个典型案例编写教育读本,开展警示教育,同时,要求各单位结合“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对照本单位近年来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例进行查摆剖析。

(21)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弹回潮”的问题。

一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发通报、强督查、严惩戒,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今年以来,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5批次,检查 311 个(次)单位和窗口,发现和纠正各类问题42个,20人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政纪处分,32个单位被责令整改,对15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二是深化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在全县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刹住党员干部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不正之风。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报备制度,今年以来,县纪委对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中的车辆行车轨迹、未车改单位公务用车的报备情况和7个单位、22个乡镇保留车辆封存情况进行了检查抽查,累计检查了37个单位500台(次)车辆,未发现违反公车封存管理规定的现象。三是强化作风制度建设,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定远县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方案》和《县纪委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检查考核办法》,采取自查、交叉互查、随机抽查以及重点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要求全年监督检查次数不少于10次,充分发挥各派驻纪检组和乡镇纪委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的作用。

(22)针对“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量大面广”的问题。

一是分别向池河镇和仓镇下达整改任务交办单,要求两镇党委在换届时选好村“两委”班子。对池河镇池阳回民村和仓镇仓北村13名违纪的村干部全部不予提名;对池河镇池阳回民村包村干部予以问责;对仓镇原仓北村包村干部予以问责;约谈池河镇、仓镇的纪委书记,并要求池河镇、仓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向县委、县纪委作出书面检查。7月份,村“两委”换届期间,县纪委严把人选资格条件关,对全县22个乡镇,涉及的167名意向候选人取消提名资格。二是加大对村干部贪腐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乡村党员干部信访举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严肃查处。今年以来,共查处41名村干部,其中给予党纪处分41人,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4人。三是加大对乡村两级干部廉政教育,坚持以案明纪,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7月5日,组织200余名乡村两级党员干部旁听定城镇宫集村原文书谢道平案件庭审;7月10日,组织全县各乡镇纪委书记、21个乡镇的村(社区)书记、主任等200余人旁听原定城镇宫集村党支部书记曹子玉和该村原村委会主任汪长坤涉嫌贪污案件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四是在全县推广二龙回族乡党风廉政建设“4+N”制度、连江镇村务内审制度,巩固和拓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成果,对村级重大事项实行听证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13.查处不力、问责不严。

(23)针对“违规享受公租房政策,县委对此仅作清退处理,没有深查细究也没有问责”的问题。

一是已对1名正科级干部违规享受公租房进行立案审查。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定远县公共租赁住房申报管理办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杜绝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进入保障范围。进一步加强动态审核管理,建立县直相关单位公租房不定期复审、随机抽查制度,及时清退家庭条件变化后不符合条件的住户。三是7月13日,县委召开书记专题会,听取保障房清理情况汇报,明确由县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问题调查处理。四是对粮食局、县直机关工委参与公款吃喝的5名工作人员,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粮食局主要负责人党内严重警告。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单位进行核查,对19人进行问责。

14.重点领域管控不到位,容易引发违纪违法问题。

(24)针对“问卷显示,领导干部认为资源开发、工程招投标、医疗卫生领域腐败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巩固整改成果。2017年7月3日,县公管局已向5家企业全额退还长效保证金,5家企业不再享受长效保证金优惠政策。2017年7月,县纪委分别约谈了县公管局领导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县纪委对县公管局进一步排查,未发现其他腐败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方式,规范招标制度,按照市县联动制定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加强投标保证金管理。二是加大资源开发保护力度。制定了《定远县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定远县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持续打击非法开采砂石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查获非法开采机械258台,取缔非法采砂点48处,非法开采罚没款570.1万元,有力震慑了非法采石采砂行为。三是制定了《定远县卫计委2018年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等8个制度,规范医疗卫生系统工作流程。今年以来,全县医疗卫生领域在建项目共10个,共投入资金1360.9万元,全部履行招投标手续;药品采购由县总医院牵头,成立医共体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小组,执行《滁州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第二轮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中标品种目录的通知》,确定合肥美康、定远康复、定远康鸿、安徽励景4家公司为基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配送单位。

(七)对上轮巡视整改方面的问题

15.有的问题没有按要求整改到位。

(25)针对“上轮巡视指出,‘全县有24名超职数配备的干部未清理消化’”的问题。

一是对超配职务通过职务调整完成整改消化,已分别于5月21日、8月13日提请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免去9个超配职务。二是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编办制定县委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进一步规范科级职务名称管理。三是认真对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职数管理的政策规定,对全县科级职位配备情况再开展一次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16.有的问题源头治理、堵塞漏洞不够。

(26)针对“上轮巡视指出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牢固树立主业意识,县委始终把党建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上半年县委常委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6次。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1+5”制度,持续加大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力度,县财政拿出1000万元支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并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纳入效能督查内容,确保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标准化以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95%以上达标。二是对资源开发、工程招投标、医疗卫生领域等腐败问题,进行重点排查,严厉惩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资源开发领域,持续打击非法开采砂石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查获非法开采机械258台,取缔非法采砂点48处,非法开采罚没款570.1万元。在工程招标领域,共查处串标23家,罚款210万元。在医疗卫生领域,制定了《定远县公立医院招标采购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定远县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加大对卫生系统腐败问题巡察力度,整改问责12人,挽回经济损失231万元。三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明确乡镇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实行“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协助乡镇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四是在全县开展“规范津帖补贴发放”、“酒桌办公”、“私设‘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对参与公款吃的县直机关工委、县粮食局5名工作人员,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22个乡镇和104个单位和机构津补贴发放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发现一个乡镇违规发放计生包保费用,责令追缴违规资金,对相关责任人开展问责;2018年1月,对私设“小金库”问题开展清理,按要求对205个单位“小金库”承诺书的签署情况进行公示,清理中未发现对私设“小金库”问题。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提质增效

目前,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尤其是一些比较复杂、深层次、涉及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需要通过深化相关领域改革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开创现代化美好定远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部工作的主线和遵循,进一步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狠下功夫,确保各项工作正确方向。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自信”,践行“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维护三看齐”“五个纯粹”,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在定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是驰而不息抓推进,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县委将紧盯不放,严格按照“五清四问”、“四个绝不放过”要求,持之以恒、驰而不息地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巩固扩大成果,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对基本完成的,继续紧盯不放,加快进度,确保早日全面整改到位;对难度较大、短期内无法解决的,制定周密计划,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分步骤、分阶段加以解决;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严格标准,抓紧整改。

三是标本兼治建制度,确保问题不反复不反弹。坚持把制度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重视在个性问题中查找共性原因,在具体问题背后深挖普遍性缺失,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制度落实,织密扎紧制度“笼子”,坚决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按规矩办事处事成事,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以制度的刚性执行保证整改工作实际效果,确保同类问题“不贰过”。

四是统筹协调促融合,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把巡视整改贯穿到践行新发展理念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全过程、各方面,统筹抓好转型发展、脱贫攻坚、城乡建设、改善民生、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改革攻坚、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真正以发展新成效体现巡视整改带来的新变化,向省委、市委和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 0550—4288173;邮政信箱:定远县城东新区县政务中心县委巡察办;邮编:233200;电子邮箱:dyxwxc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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