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滁州琅琊:突出四环节 抓牢抓实谈话函询工作

时间:2018-09-06 09:0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琅琊区纪委监委把做实做细谈话函询作为实践“四种形态”,守住用好第一种形态的有效途径,出台《实施办法》,规范谈话函询工作,做到精准发力。1-8月份,全区处置问题线索138件,谈话函询51人次,运用谈话函询占比达36.96%,通过用好谈话函询拧紧了监督的发条。

靶向施策,解决瓶颈问题。为克服怕得罪人的心理,纠正纯粹“为谈而谈”的思想,《实施办法》详细列举43种谈话和3种函询适用情形,根据谈话对象的家庭背景、岗位职责、性格特征,认真分析反映的问题,制定详细的谈话函询方案和工作预案,列出谈话提纲,什么问题可以谈,什么问题不能谈,什么问题先谈,什么问题后谈,做到心中有数,解决了操作瓶颈问题。

明确主体,压实谈话责任。为体现谈话函询的严肃性,解决好“谁来谈”的问题,《实施办法》规定各级各单位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亲力亲为、常态化进行。同时,要求被谈话函询对象所在单位党工委(党组)负责人与同级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同步开展谈话。对落实谈话函询不到位的,由区纪委监委进行约谈。

切中要害,规范细化流程。《实施办法》明确规定谈话函询报批方案、组织实施、报批情况和处置意见、办结存档工作流程。同时,为引导被谈话人正视问题,谈话函询前,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谈话函询结果须经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加盖公章后,报送区纪委监委审查。

强化纪律,注重结果运用。加强痕迹管理,建立谈话函询档案管理制度。谈话情况纳入被谈话人廉政档案,作为廉政鉴定的重要依据。对反映不实的及时予以澄清,对问题较轻且如实说明的及时给予了结,对不如实说明、欺骗组织的严肃处理。同时,注重问题整改,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同时,注重谈话函询结果的运用,做到“一月一分析,一季一通报”,推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高效运用谈话函询,做实监督工作。 (滁州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