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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推进“阳光村务” 规范“小微权力”

时间:2018-09-04 15:0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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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丰县在杨庙镇召开了全县“阳光村务”微权监督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现场会。会议通报了全县“阳光村务”微权监督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杨庙镇作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前与会人员现场观摩学习了杨庙镇“阳光村务”微权监督平台建设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利用“互联网+阳光村务”方式加强村居事务监管,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现实需要,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监督监察全覆盖的有益探索,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促进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有效抓手。

会议要求,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细化乡镇有关部门、村级的责任;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提高协调配合意识,主动作为,认真配合开展各项工作,避免重大舆情出现;平台管理人员要选优配强,实现专职化,专职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信息录入要谨慎细心、仔细核查;纪检监察机关要牵头统揽,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责任,保证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会议强调,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保障这一专项工作顺利推进,对组织不力、消极应对、工作严重滞后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时完成平台建设任务,运用“互联网+阳光村务”工作模式,使村(社区)“小微权力”规范透明运行,让群众找得到、看得懂、信得过、可监督,严密防范和有效治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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