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黄山市黄山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安排专人进行授课解读。《条例》修订出台后,区纪委监委迅速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开展专题学习,除了每位党员人手一本《条例》外,还通过区纪检网站、“廉洁太平”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引发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热议。
“此次新修订的《条例》新增了11条,修改了65条,整合了2条,修订的每一句话、每一字词,背后都是管党治党的实践再提炼、经验再概括,是对近年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成果的固定。条例中新增的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等内容,也为我们基层从事纪检工作的同志提供了保障和基本遵循,让我们以后的执纪工作有了更规范的依据。”黄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到。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全党切实遵守。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行为和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的处分规定与当前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高度一致,是对我们党员干部言行举止的进一步规范,是适应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要管党的主体责任。”区新明乡党委主要负责人说。
“中央新修订的《条例》出台后,我们村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学习,新修订《条例》简明精炼、针对性强,对于我们乡村党员来说不仅是一条‘高压线’,也是一把关心爱护‘保护伞’,作为刚刚当选的村党总支书记,我将严格要求自己,坚守清廉底线,认真落实好上级对当前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为村民干好事干实事,不辜负村组党员群众对我的信任。”招桃村党总支书记说道。
同时,在“廉洁太平”等相关网络微信平台,广大党员干部也纷纷留言表态,要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理解,努力提升自身思想素质,严守纪律、转变作风、立德向善,做党规党纪的坚定执行者和捍卫者,为全面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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