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0日上午,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市财政局原调研员黄汇东涉嫌受贿案并当庭宣判,判处黄汇东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8万元。黄汇东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
经庭审认定,被告人黄汇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150.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予惩处,违法所得,应予追缴。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据悉,黄汇东受贿案是六安市监察委成立以来办理的第一起留置案件。立案后,市纪委监委统筹调配办案力量,加快办案进度,严格把握外查、谈话、陪护等环节,有效运用谈话、询问、讯问、调取、搜查、扣押、留置等多种调查措施固定证据。2018年7月18日,市纪委监委给予黄汇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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