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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纪检监察干部热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时间:2018-09-01 07:5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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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后,淮南市纪委监委立即召开会议,对学习贯彻《条例》进行了部署。连日来,各县区、各部门以新修订《条例》发布为契机,采取多种方式,迅速掀起学习条例、贯彻条例热潮。

“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再次作出修订,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任,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刻把握新《条例》内容,做《条例》的模范遵守者、坚定维护者和有力实践者”市纪委监委相关部室负责同志说。

潘集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通过机关微信工作群、区纪委监委网站等平台进行转载推送,并召开例会集中学习《条例》。“《条例》规定更加具体,清晰,对执纪者而言,更加具有可操作性,要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与学习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结合起来,全面准确及时地宣传解读贯彻好《条例》,让不踩‘底线’、不触‘高线’成为各级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潘集区纪委监委的同志表示。

“新修订的《条例》,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充分体现了纪律建设鲜明的时代性,向全党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纪者,必须尽快学懂、悟透、运用新条例,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运用好“四种形态”,找准靶心、精准发力”大通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的同志认为。

驻市委办纪检组组织党员干部对《条例》进行了全文学习并展开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在《条例》中得到了体现,要把《条例》规定的新条款新内容传导给综合监督单位每一名党员,做到知纪懂纪不违纪。在日常监督工作中,注重条例的实际运用,把握准尺度,保证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发改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经济综合管理部门,承担的经济责任风险较大,新修订的《条例》无疑为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反腐倡廉设置了一道更加坚固的“防火墙”,划出了一条不可触碰的底线。”市发改委相关科室的同志说。

8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党员大会,专题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畅谈了自己的认识和体会。与会党员纷纷表示,《条例》是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铁律”、不可碰触的“红线”,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将严守“六大纪律”,正确看待和处理好公与私、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履职担当尽责,自觉接受监督,努力塑造新时代人大机关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淮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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