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宿松:学习贯彻新《条例》 提升能力强担当

时间:2018-08-30 15:2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8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宿松纪委监委积极行动,先学一步,通过系列举措迅速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学习交流热潮, 确保第一时间学懂、弄通、悟透、用好,切实提高依纪监督、依法监察、纪法衔接能力,激发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担当活力。

利用报纸及时学。8月27日上午,宿松县纪委监委党员干部一拿到《中国纪检监察报》就认真地学习起来。“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新《条例》,自觉遵守党纪法规,把新《条例》的精神实质与具体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党员干部在一起学习交流时说道。

通过手机扫码学。快来扫码学习新《条例》,这个H5既有全文阅读,又有修改对比,好学还好用呢。”该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干部当起了宣传员,一个办公室一个办公室的去推荐学习。

微信群里转发学。8月26日晚,该县纪委监委宣传部通过微信工作群,“宿松清风”微信公众号平台,编辑和转发新修改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时间推送学习新《条例》相关内容,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提供新修订《条例》的“指上”学习平台。

下乡办案途中学。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途中用手机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办案的工作人员边学边感慨:“前期的改革转隶工作实现了队伍的融合,最新修订的《条例》在‘违纪’的基础上增加了‘违法’的表述,对我们办案人员来说,为法纪衔接提供可循依据,真正实现了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的顺畅对接。”

线上线下交互学。将《条例》全文打印成册,该县纪委监委驻村扶贫工作队、包保扶贫工作专班,下乡督查检查组走村入户和乡村党员群众一起学习交流。

通过支部集中学。要求各支部,采取个人自学、支部领学、座谈讨论等形式,在全委营造学习新《条例》的良好氛围,深刻领会《条例》修订颁布的重大意义,强化对《条例》的学习,全面把握精神实质,熟练掌握制度规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安庆市纪委监委)

新闻排行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