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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今年以来问责党员领导干部201人次

时间:2018-08-29 10:1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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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宿松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用好问责利器,用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截至目前,全县严肃问责党员领导干部201人次,其中,给予政务处分70人次。

抓好学习宣传。用好问责利器,就要明确政治导向,抓好学习宣传,《问责条例》直指担当这个靶心,以问责推动负责,更好地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全县各基层党组织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通过中心组理论集中学习、支部学习、传习中心(所、站)、知识测试等形式,把《问责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传达到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增强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自觉。

抓住“关键少数”。用好问责利器,就要把握关键对象,层层传导到位。《问责条例》侧重于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责处罚,追究的是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责任”是《问责条例》的关键。近年来,宿松县纪委监委在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过程中,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并列出责任清单,建立了签字背书、述职评议和检查考核等制度,层层传导责任。结合《问责条例》的实行,进一步细化和分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推动各级干部树牢“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权责意识,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中真正担责尽责。

聚焦突出问题。用好问责利器,就要指向重点问题,形成问责常态。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从严问责追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扶贫攻坚、创建文明城、环保生态等重点工作执行不力等行为,集中力量进行问责查处,确保县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支持干事者,保护担当者,问责不为者,惩治违纪者。对省、市、县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线索认真进行调查,做到件件有着落,切实发挥好问责的警示震慑效应。(安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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