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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颍东:热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时间:2018-08-28 09:0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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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时隔近三年后,党中央再次向全党划出新的纪律“底线”。

8月27日早,颍东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第一时间通过中纪委监委网站、App手机客户端、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发热议,掀起学习热潮。

“我注意到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中,将一些新型违纪行为列入‘负面清单’,例如,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等被列入违反廉洁纪律范畴;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行为被纳入违反群众纪律范畴;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等行为纳入违反生活纪律范畴等等,释放出了这些‘高压线’不能碰的强烈信号。同时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新修订的《条例》,让我们以后的执纪工作有了更规范的依据。”党风政风监督室张翔翔说。

“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要从重加重处理,这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依据。”正在开展扶贫领域交叉检查工作的督查组组长苏宁说到。

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做党规党纪的坚定执行者和捍卫者,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围绕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持续加大对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督促检查,切实回应社会关切,维护人民群众利益。(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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