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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严防“灯下黑”须破立并举

时间:2018-08-27 09:1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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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人者,先正己。”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干部,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要求必须更高,约束必须更严。然而,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本是阻止贪腐的“防火墙”,却沦为官商之间的掮客;本是打虎拍蝇的执纪者,却蜕变成监守自盗的阶下囚。鉴于此,笔者认为只有破立并举,才能严防“灯下黑”,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破“想腐”之意,树立忠诚信念。“人之忠也,犹鱼之有渊。鱼失水则死,人失忠则凶。” 讲“忠诚”,是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政治素养。习近平同志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实时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各项大政方针政策等,与党同心同德,对党高度信任,保持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确保不掉队、不落伍。

破“越界”之心,确立干净立场。纪检监察干部是纪检监察组织职能行使的载体,就必然要做保持党的纯洁性的表率。打铁必须自身硬。“己不正,焉能正人。”作为党纪政纪的执行者、监督者和维护者,不仅要做到不“出轨越界”,还要坚决做到“手净”——不义之财坚决不取,“嘴净”——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腿净”——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只有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才能挺起腰杆、理直气壮地监督他人。

破“不为”之风,建立担当角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而现在有的干部存在“为官不易”“为官不为”的想法,遇见问题躲着走、产生矛盾绕着走。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理应要有“为官避事平生耻”的胆识和气魄。要按照“一分布置、九分落实”的要求,从具体事情抓起,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纪检监察干部要破除“想腐”之意、“越界”之心和“不为”之风,解决好“灯下黑”,回答好“谁来监督纪委”之问,就要从“打铁必须自身硬”中深化认识,只有对党忠诚,才能站得稳;只有个人干净,才能过得硬;只有敢于担当,才能亮得了剑,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排头兵”。(胡跃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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