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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1-7月份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61人

时间:2018-08-22 10:1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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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灵璧县纪委监委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续在早发现上下功夫,在抓预防上用力气,充分发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效用。今年1-7月份累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61人,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成为大多数。

立足案情,对症“下药”。始终以“四个意识”为标准、以政治纪律为戒尺,以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立足案件实际情况和具体违纪情节,综合考虑性质情节、后果影响、认错悔错态度等情况,有效使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综合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对症“下药”,用准“剂量”。

跟踪问效,注重“疗效”。在有案必查、查实必处的基础上,及时详细了解被处分人的心理和工作变化,多角度、高频次对案件处理的后续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牢牢把握治病救人的原则,始终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帮助党员干部重拾自信,扬帆再起航,有效杜绝一处了之的粗放式执纪,真正把从严落到实处,压到细处。

综合施策,净化“生态”。充分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及时掌握部门单位政治生态,持续在扶“歪树”、砍“病树”、治“烂树”和“锄草”预防上下功夫,今年以来累计开展专题警示教育43场次,并持续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不断强化以案释纪的震慑效用,力争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政治效果,不断净化地方政治生态。(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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