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的日常管理中确实存在漏洞,我要以此次谈话为契机,认真查摆问题和不足,切实加以整改。”石台县直某单位的主要领导在接受县纪委诫勉谈话时表示。这是石台县纪委监委深化监督执纪,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一个案例和缩影。
今年以来,石台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和监督执纪方式,严管厚爱党员干部。1至7月份,共处置问题线索107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置86件,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52件、占全部处置问题线索的60%。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监督放在首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印发《石台县第一种形态运用操作指南》,对适用情形、处置方式、实施程序、相关文本表格等进一步规范,切实加强痕迹化管理,做好工作记录,规范留存档案。同时,紧盯问题线索,通过日常监督、巡察、线索排查、审查调查等方式,着力发现党员干部在遵守纪律方面的“初病”和“隐患”,对于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提醒谈话、约谈函询、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诫勉等方式进行处置,努力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把功夫下在防“未病”上。(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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