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埇桥区纪委监委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信访举报、督查巡查、问责追责等举措,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积极为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
深挖案件线索,强化重点督办。拓宽信访举报渠道,积极运用“互联网+”,在埇桥纪检监察网站和公众号平台设立一键举报,广泛收集和集中排查梳理问题线索。对2016年以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对群众投诉举报、专项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媒体曝光等途径全面收集扶贫领域案件线索、深挖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对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案件,以及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进行实地督办。
建立线索台账,坚持定期报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发现、查处和整改,要求各乡镇纪委、相关街道纪工委对发现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逐一甄别核实后,列出问题清单,建立线索台账。按照定期报告制度要求,每月定期报送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和有关街道纪工委的“一线”优势和“探头”作用。
加大惩处力度,强化追责问责。制定实施《关于2018年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定期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各乡镇和有关街道纪委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进行专项检查,对工作浮于表面、措施不力、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的乡镇街道纪委,予以约谈、调度。纪检监察机关对脱贫攻坚中不作风、慢作风、乱作为的,对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推进脱贫攻坚不力,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纪检监察机关压案不查、有责不追的,相关职能部门搞形式、搞变通、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追责。(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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