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坚持问题为导向,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整治基层干部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上下气力、出重拳,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抓环境优化促干部愿作为。开展环境资源大整合活动,定期组织开展经济发展走访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软环境建设工作,制定《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和《软环境建设若干问题处理办法》,实行县级领导每月定期接访、回访、处置制度,在薛楼板材加工园区设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明确专人24小时值班,聘请6名企业主、工作人员为监督员。今年以来,该监测点已召开4次企群座谈会,发放“致创业者一封信”500余份,填写测评表320余份,解决实际问题16件,初步实现了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良性互动。
抓容错纠错促干部敢作为。建立《党员干部容错免责实施办法》,明确了7种可以从轻、减轻或免责的情形,规范了申请、核实、认定、实施、报备程序,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着力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干事创业环境。针对在位不谋其政,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涣散、追求安逸等“隐性失职”现象,出台《砀山县公职人员责任档案建立管理和结果运用办法(试行)》,确定5大类67种责任缺失具体情形,建立起12529份国家公职人员“责任档案”。实施以来,全县共有115个单位226名公职人员因“责任缺失”被记录,其中单位主要负责人21人(次)、其他乡科级干部36人(次)、中层及以下人员163人(次),进一步提升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抓督查问责促干部会作为。开展作风跟踪大问责活动,建立“5+4+3”作风督查模式,聘请专兼职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和效能监督员,将作风建设与县委巡察有机结合,持续保持高频高压,直击党员干部为官不为、作风不实等问题。今年以来,共开展明察暗访270次,发现问题81个,通报批评单位18家,党纪政务处分7人次,15名科级干部被记入责任缺失档案,对6起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深化专项整治,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扶贫领域弄虚作假、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严重违纪案件。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酒桌办公”专项整治,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9人,通报典型问题9起。
抓规范服务促干部善作为。建立网络、电话等问政平台,积极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在政务服务中心试点开展“微笑服务”活动,推行“六个一”规范服务,由窗口分管负责人带岗一个月。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明确要求每月由一名单位班子成员领班,每日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县四大班子领导不定期走访调研企业、征求意见建议,共摸排解决工作落实问题53个,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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