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明光市不断强化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规违纪问题。今年以来,共查处违规使用公车问题4起,处理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5人。
严格定点停放。公务用车必须按规定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实行入库管理,统一停放在单位车库或指定地点。公务用车无特殊工作需要,不得停放在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学校、风景区等敏感区域,不得在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停放过夜。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它公务用车实行封存入库管理。
严明纪律要求。不得使用公务用车接送家属、亲友上下班、子女上(放)学,参与探亲访友、婚丧喜庆、旅游观光、购物、就餐及其他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不得将公务用车出租、出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租用、借用、占用管理或服务对象及二级机构公务用车;不得有其他违规使用公车行为。
严肃监督惩处。紧盯关键节点,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灵活采用“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线路”突击检查等方式,持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让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行为无处遁形。同时,借助科技手段,充分发挥公安视频监控平台和公车运行轨迹平台,强化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的有效监控,做到公车使用“有迹可查”,切实消除违纪人员的侥幸应对心理。(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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