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明光市纪委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紧盯“酒桌办公”新形式、新动向,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惩处问责,严防“酒桌办公”问题反弹回潮。今年以来,共查处“酒桌办公”问题3起,处理8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4人。
紧盯问题不放松。制定《关于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时间节点和整治重点,即:违规公款吃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安排宴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特别是“不吃公款吃老板”现象;违反《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饮酒;向下级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转嫁招待费用等。
强化监督无死角。市纪委会同有关单位组成专项检查组,采取“两直三不四单”方式,即:“直奔公务接待地点”、“直奔公务报销凭证”,“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公务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正式餐饮发票和公函或电话记录”是否合一,对部分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实施“精准督查”。同时,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和在纪检监察网站开辟“酒桌办公”监督举报之窗等方式,充分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以来,组织开展“酒桌办公”明察暗访4次,抽查餐馆酒店22家次、单位18个。
严查快结零容忍。坚持动辄则咎,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格实施“一案双查”,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倒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有关领导责任。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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