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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76件 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0人

时间:2018-07-25 08:4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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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凤阳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聚集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进审查调查工作取得新成效。上半年,全县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7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 478 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 379 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 79.3%;第二 种形态 84 人次,占 17.6%。

主动出击,拓宽案源。依托上级交办、县纪委自收、“凤阳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网络举报等,着力挖掘和拓宽案源线索;深入基层,主动寻找案件线索,多形式、多渠道开辟案源,分析排查各种信访反映和热点问题。加强与公检法以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有效实现数据共享;注重从巡察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建立移送查处协调工作机制。上半年,共收到上级转交办件270件,县纪委自收件129件,网络举报件20件。

严格程序,强化管控。规范审查调查程序,明确审查调查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定安全责任清单,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细化分解。注重做好谈话对象和办案场所的安全工作,及时掌握谈话对象的身心健康和思想状况,建立医疗“绿色通道”,制定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认真排查办案点各项安全隐患,对被调查人随身携带的可能危及安全的物品进行登记保管,防范安全风险的发生。

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压实压紧各级责任,印发《乡镇纪委、县直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暂行办法》,加大对乡镇自办案件的考核,增强基层主动发现线索的能力,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切实提升基层执纪审查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的探头作用,巩固派驻改革成果,提升履职尽责能力,上下合力增强监督实效。(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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