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许家贵提起公诉

时间:2018-07-20 10:31    来源:安徽检察微信公众号     分类:案件追踪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2018年7月13日,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家贵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许家贵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许家贵,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1月至2014年10月,被告人许家贵利用其担任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资金担保、公司管理、项目合作、职务提任等方面为有关单位及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现金、购物卡等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规决策,为徽商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有关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对所属子公司暴露的问题,未采取监管和风险防控措施,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