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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欺上瞒下 大操大办终受惩

时间:2018-07-04 10:0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以案警示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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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来源】

今年2月,郎溪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该县公安局民警李某违规操办婚庆喜事的问题线索后立即成立核查组,对该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

【情况核查】

经调查,李某在为其女儿操办婚庆喜宴过程中,向组织备案酒席数为22桌,实际承办酒席53桌,远远超出自己所备案的酒席规模。

【处理结果】

李某身为党员干部,理应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但其却在为女儿操办喜宴过程中没有严格遵照相关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2018年5月16日,李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者说】

李某在忏悔反思材料中写道:“只注重了亲情和儿女私情而放弃了组织原则,觉得孩子的婚事一辈子就一次,作为父母,体面地为女儿操办婚宴属于自己的私事,应该犯不了多大错误。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自己在思想上认识不够,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淡薄,忘了自己的党员干部身份。现在受到党纪处分,真的后悔莫及。”

【执纪者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出台中央“八项规定”入手,采取了一系列从严治党、强化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刹住了“四风”蔓延势头,全党的精气神为之一振,全社会的风气为之一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李某理应严于律己、自我警醒,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他却忽略了对党规党纪的学习,缺乏对党规党纪的敬畏之心,致使其犯下错误,受到处分。该行为是典型的“四风”违规违纪问题,本案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要坚决地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这类“伪民俗”说“不”,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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