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王怀红(副县级)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时间:2018-07-04 08:5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县处级干部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日前,经安徽省监察委员会、中共芜湖市委批准,芜湖市监察委员会对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王怀红(副县级)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王怀红违反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收受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芜湖市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芜湖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怀红开除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芜湖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