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屯溪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违纪必究、宽严相济”相结合,保护好“森林”的生态健康。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共处置线索50件,立案8件,移送司法机关2件,组织处理12件。
学用结合夯实基础。按照纪委监委办案新要求,屯溪区纪检监察干部掀起了学习《监察法》和《中共安徽省纪委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高潮。通过案件研讨、案件推演、案件查办,切实提高执纪审查调查能力,增强素质本领,促进业务水平在实战中的不断提升。
优势互补发挥合力。人员安排将检察院转隶人员向纪检监察、案件管理和审理等办案一线部门倾斜,实行交叉混编,充分发挥转隶人员业务特长和优势,促进转隶人员与原纪委人员各取所长、优势互补,真正做到“进一家门、说一家话、干一家事、成一家人”。
管理规范提升质量。每个环节都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设定,明确各部门移送、交办时间,建立问题线索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对纪律审查各环节涉及到的不同部门,要求必须建立案卷材料转交单,经手人必须签字,做到全程留痕。变事后监督为实时监督,案件查办规范化水平得到有效提高。(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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