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为县监委向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发出《无为县监察委员会监察建议书》,这是无为县监委成立后发出的首批监察建议书,更是由同一件案件引出的监察建议。
县监委在调查处理县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审判员曹某某涉嫌受贿案件中,发现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县司法局在廉政建设、履行职责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针对具体问题,县监委连发三份监察建议书,建议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制度执行力;开展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
监察建议依据监督、调查结果向有关单位提出,通过个体问题发现共性问题,通过监察建议促进共性问题解决。县监委将把监督放在首要位置,针对相关单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充分发挥监察建议标本兼治的重要作用,实现好“再监督”。
下一步,县监委将对监察建议全程跟进督办,实行留痕管理,重点对建议书执行情况、时限要求、建章立制等内容,以电话跟踪、约谈督查、现场督查等方式,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核实,确保监察建议书的有效性和权威性。(芜湖市纪委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