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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五项举措为着力点 促进干部作风转变落实

时间:2018-06-12 10:5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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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中一项重要内容,党员干部作风优劣是整个社会风气的风向标,代表着党的形象,影响着政府的执政能力。自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歙县县委以抓落实为着力点,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建章立制抓规范。制定《中共歙县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出台了《中共歙县纪委运用监督建议推动县委及常委会委员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暂行办法》,强化县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针对全县脱贫攻坚、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明晰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干部行为。

突出重点抓管理。开展了“民主评议百名科股长”“民主评议百名窗口岗位负责人”活动,并向基层站所延伸。对上一年12名“优秀”岗位负责人进行表彰奖励,对2名“不满意”人员进行相应处分,有效提高了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探索建立《歙县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激励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勇于改革创新、干事创业。

直面问题抓整改。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出的七个方面、九小项、24个整改问题,制定了92条整改措施。按照“六制五清四问四不放过”的要求,排定计划,明确时限,立行立改。成立3个督查组,跟踪督查,按时按质完成循环园废气扰民、畜禽养殖场关停搬迁问题整改,得到广大群众的赞许,巩固扩大了巡视巡察监督成效。

坚持不懈抓督查。根据正风肃纪“一月一主题”和“一季一专题”督查方案要求,围绕县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脱贫攻坚、美丽乡村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约28场次;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对各单位日常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计入各单位年终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分值。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排查大调研”活动,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

严明纪律抓惩戒。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歙县机关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对工作落实不力、履职不到位人员给予问责,并扣除相应的目标管理考核奖或绩效工资。严肃查处了在工程项目、扶贫领域、民生资金管理方面履职不力3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6人,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10人,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黄山市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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