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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采取“四学”学习贯彻《监察法》

时间:2018-06-05 15:4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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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以来,黄山市黄山区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监察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全区上下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坚持多形式全覆盖深入学习宣传《监察法》,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组织自己学。黄山区纪委监委及时征订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单行本3884本,做到全区所有监察对象人手一册;250余名领导干部人手一本《纪检监察工作核心法规》工具书。要求全区干部认真自学《监察法》9章69条内容,使全区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出台监察法,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重大意义,并将优秀心得体会发布到区纪委监委网站和微信中进行交流。

开展专题学。组织纪委监委宣讲团成员深入全区各乡镇、单位、党校宣讲《监察法》要义。通过条款解析、解读领学等形式,分层分类、精准宣传,及时将《监察法》的声音传递到基层一线,确保让参学人员能正确对待手中权力,搞清楚哪些事能做、怎么做和哪些事不能做,真正做到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截止目前已开展宣讲35场次,参加人员2558人次。

营造氛围学。充分利用安徽纪检监察网、“廉洁太平”、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各界宣传《宪法》和《监察法》。在重要时间节点,走出机关、走向社会,通过条幅、画册、手册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积极引导舆论,为监察法的全面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实现学习宣传贯彻“无禁区、全覆盖”。

结合监督执纪工作学。结合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窗口作风建设等重点工作,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二种形态,重点加强扶贫领域、人事招考、资金及基金使用管理等领域的监督,突出抓早抓小,健全完善各类监管机制,推进学习活动深入开展。(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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