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日前池州出台了相关工作规程,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该规程实施一个多月以来,共提出人选把关意见79人次,对3名市管干部职位人选提出暂缓使用意见。
统一受理,层层把关。为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权威性,由市纪委组织部负责统一受理来自组织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党风廉政情况回复意见函件或《任用领导干部征求意见表》。受理后,由案件监督管理室会同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等,围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查核办理、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联合会审,逐级审核,层层把关,力求客观、全面、真实反映审查对象廉洁情况。
综合研判,分类处置。根据审查情况,有关承办部门按照问题线索情况分9种类型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并提出不影响使用、暂缓使用、不宜使用、组织处理或是否影响评优等回复意见。对于征求对象有问题线索的,或是领导班子换届期间的,相关业务部门应集中力量优先办理、快查快结,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对情况比较复杂的,提请书记专题会研究。
严明纪律,强化责任。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一般在收到通知、函件或表格5个工作日内报告或回复。要求相关部门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认真办理,坚决防止回复意见结果失真问题的发生。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失密泄密等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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