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太和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不断加大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力度,综合运用四种督办方式,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督导,力求大幅提升初信初访、信访案件化解率,更加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完善台账,动态管理。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建立信访件转交办工作台帐,对领导批示下转信访件严格登记制度,对交办时间、责任单位、报结时间、督办情况和处理结果等都详细记录在案。对转送的初次信访件,县纪委跟踪督办,在转交10天后,了解办理情况,30天后督办进度,以后每15天督办一次,60天预警,90天事结访息。每次督办时间和结果均记录在督办台账上。
四级督办,提升质效。针对部分纪检监察机关对信访举报办理不重视、查办不及时、查办质量不高等问题,制定并实施了信访举报办理“四级督办”制度,进一步强化信访举报办理责任落实,有效提高了办理效率和质量。对超期未报结的信访案件,通过发督办函、携卷汇报等方式实施“四级督办”,即信访室一级督办,主管常委二级督办,分管副书记三级督办,主要负责同志四级督办。
跟踪督办,严格问责。县纪委对各乡镇信访情况以及转基层单位办理的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对逾期未办结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报结。对无正当理由拖延不办的进行通报,适时向相关领导进行反馈,形成你追我赶的工作态势。2018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先后对未能按期报结的乡镇纪委进行了约谈通报,并将通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工作考核,促进承办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信访件办理。
领导包办,化解积案。进一步完善信访积案动态管理,将其作为信访案件督办工作重要抓手。一是将重复访、越级访等情况列入动态管理表,方便领导有重点督办和包案化解。二是分批次,每季度将上上季度末未办结信访案件列入积案动态管理。三是将积案化解情况纳入案件调度及年终考核评价体系,赋予各批次积案权值,批次越早的积案权值越高,防止承办单位有选择办案,导致个别积案积压日久难以化解。(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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