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各综合监督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协同配合,促进各单位之间的相互交流、借鉴互助,池州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建立派驻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制度,推动形成派驻监督执纪问责合力,督促和推动各单位从严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前,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率先建立并实施《综合监督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制度》,对有关事项予以规范。
《制度》规定:月度例会由驻部纪检监察组召集并主持,各综合监督单位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的科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扩大范围。例会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季度末月下旬召开。如遇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制度》明确:一是把会议开成整改落实会。会前各单位汇报交流上一阶段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二是把会议开成研究部署会。传达贯彻上级纪委监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研究下步工作。三是把会议开成学习培训会。每季度确定一个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专题,集中学习,共同提升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4月26日,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召开第一次综合监督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例会。与会者集中学习了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各综合监督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就做好下一阶段纪检监察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认清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和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的形势,聚焦主业主责抓好监督这个首位职责,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在敢于中强化担当、在善于中提升本领。(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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