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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四项机制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时间:2018-05-02 09:4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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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以来,颍上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围绕工作重点,将专项工作与“去伞拍蝇”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并迅速建立并逐步完善四项机制,推动专项工作有条不紊、层层推进。

建立和完善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组织、政法、民政、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既各司其职,又通力协作。各部门在立足本职和严格履行自身职责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线索移送、案情反馈、联合查办、结果通报等各项机制,确保每个环节步骤运转有序、落实有效,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以实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治赖的目标。

建立和完善线索梳理排查机制。加大排查力度,加强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登记管理和追踪处置,对涉黑“保护伞”“关系网”严格执纪问责、依法查处,坚决杜绝“灯下黑”现象。将黑恶势力与基层腐败交织的问题作为重点整治内容,坚决查处发生在脱贫攻坚、民生资金、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坚持标本兼治,以教育引导、基层治理、信访举报、监督执纪等为要素,健全预防监督机制,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

建立和完善案件移送对接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快速移送对接反馈机制,对政法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对执纪审查和执法调查中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政法机关办理。建立协同办案机制,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会同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相互推进。

建立和完善过问干预案件纪律问责机制。坚决抵制为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涉案人员说情打招呼、干预案件办理等现象。办理的每一起涉及保护伞或者与黑恶势力有牵连的腐败案件,均填写有无领导干部过问、干预、说情、打听案情的情况报告表,做到一案一填,没有的要零报告。发生类似情形,经查证属实,情节严重的将作为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保护伞”予以处理。对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一经发现,严肃问责。(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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