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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1-3月份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31人 占比64%

时间:2018-04-27 15:2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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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纪委监委聚焦纪律审查监督主业,积极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做到了执纪审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1-3月份,全县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31人,占比64%,更好地体现了严管厚爱、治病救人的目的。

廉政教育早提醒。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向全县各级党员干部推送廉政短信、通报典型案例,强化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通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纪法衔接”培训、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党章党纪知识测试等活动,突出抓早抓小,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提前杜绝“小苗头”,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日常监督常态化。充分用好警示教育、约谈、函询等方式,认真对待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践行“第一种形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对可能出现“偏差”的人和事,加大约谈函询力度,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让规矩严起来、硬起来。同时从医“小病”到治“大患”开出不同药方和诊疗手段,最大限度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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