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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四项机制”确保派驻监督落到实处

时间:2018-04-27 10:2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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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主动敲‘一把手’的门多沟通,对班子成员要经常‘敲木鱼’多提醒,让被监督单位切实感受到监督都时时在身边。”日前,池州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在派驻机构座谈会上强调,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要坚持落细落小监督工作,抓住政治生态这个关键点,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去年7月,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迅速转变角色,把握职责定位,明确工作思路,建立四项机制,在“抓长、抓常、抓细、抓实”上下功夫,对监督单位实施零距离监督、精准化监督,确保派驻监督落到实处。

建立常态性工作对接机制。每个被监督单位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日常对接和业务对接,并加强与委机关的沟通联系,及时报送工作情况,确保“上情”及时“下达”、“下情”及时“上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受邀参加宣传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并作专题报告。

建立“全过程”落实工作机制。被监督单位每月将本单位当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正风肃纪检查情况、“三重一大”落实情况,以及廉政教育等情况以纪实制形式报送给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报表内容及时了解被监督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视情向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提出针对性的提醒和督办意见。近期,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围绕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外包服务、固定资产管理等情况对综合监督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督促检查。

建立“高密度”监督工作机制。常态化、全覆盖式与综合监督单位工作人员谈心谈话,列席“三重一大”等有关会议,不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议,传达贯彻上级精神,通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研究协调有关事项,听取被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驻市政府办、驻市发改委等纪检监察组召开综合监督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会议,学习《政治生态的“七看”“七着力”》等文章精神,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

建立长效保障工作机制。督促被监督单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党风建设相关制度,扎实构建拒腐防变工作保障机制。要求各被监督单位着力结合工作实际,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群众身边“四风”问题查处和党委(党组)约谈等相关制度,推动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针对市直公房管理所职工涉嫌挪用公款案,驻市住建委纪检监察组督促市住建委党组规范资金管理、完善财务工作机制。(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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