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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强化自我监督 严防“灯下黑”

时间:2018-04-27 09:5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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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绩溪县纪委监委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化三转”,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

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建制度、立规矩、划红线,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深入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修订完善制度19项。研究出台《绩溪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绩溪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八严守十不准”(试行)》,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言行举止作出明确规定,为建设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律部队”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强化日常监管。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一季度收到个人有关事项报告88份。坚持每月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明察暗访,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营造讲效率、严作风、重纪律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对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日常监督管理,不定期深入部分派驻机构开展实地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指导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大胆规范履行监督执纪职责。

狠抓警示教育。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严防“灯下黑”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剖析近年来本地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在对照检查会议上作警醒发言,用身边事身边人的惨痛教训,教育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绷紧廉政之弦。动态管理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及时更新廉政档案个人信息,及时将有线索处置的科级纪检监察干部相关信息单页补充进廉政档案。(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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