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纪委监委坚持从增强安全办案意识、规范办案程序、增加硬件设施和强化办案监督检查四方面入手,切实提高干部执纪审查调查能力和安全意识,确保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树立“新理念”,增强办案安全意识。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办案安全理念,要求执纪审查人员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保密制度,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的思想,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制意识。
编印“教科书”,规范纪律审查程序。今年3月,区纪委监委组织编制了《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规定和常用文书》,文书规范了审查调查规范、文书式样以及办案流程等,帮助办案人员牢固树立了“只有规范执纪行为,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才能保证办案安全”的思想,为办案人员审查调查和监督管理提供了详细标准。消除了查案漏洞隐患,保障了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
织密“监控网”,加强办案硬件建设。推进谈话室标准化建设,目前委机关已建成2个标准化谈话室,并安装了智能化监控操作平台,打造了一个高效便捷、全面覆盖的监控网。
当好“督查员”,加强办案监督检查。强化案中监督,对被调查人员谈话,一律在谈话室集中进行,重大案件一律申请到市廉政教育基地进行,严格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案件监督管理室不打招呼随时抽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予以纠正,确保安全、文明办案。进一步促进办案程序规范化、监督管理科学化、落实责任明晰化,做到办案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有章法可循,有制度可依。(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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