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屯溪区监委自去年12月份成立以来,不等不靠,迅速依法开展工作,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水平。
健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修订40多项呈批报表、运行流程图、审查调查文书等,制定出台“走读式”谈话管理办法和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议事规则,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工作流程。
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把监督作为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运用“四种形态”,前移关口、防微杜渐。一季度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3人次、占82%。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改造信访接待场所,对6类监察对象纳入信访投诉举报范围,一季度共接受信访举报24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36件,立案9件,对2人同时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全面提升工作本领。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出台2018年纪委监委学习计划,按照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的要求,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刑法等学习培训,建立检察院转隶干部与原纪检监察干部交流研讨机制,今年以来共开展5次集中培训,培训140余人次,交流研讨60余次。(黄山市纪委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