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黄山市屯溪区纪委监委紧扣派驻机构改革主题,通过建章立制、创新方式、加强培训等方式,努力提升派驻机构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
建立制度,为派驻监督奠定扎实基础。制定出台《屯溪区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办法(试行)》《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等规章制度,推动日常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建立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与派驻机构联系制度,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领导。严格执行派驻机构每半年向区纪委常委会述职、请示报告、外出报备等有关规定,加强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对派驻机构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第三次清理调整,进一步规范派驻纪检机构负责人工作分工,推动派驻纪检机构更加聚焦主责主业。
创新方式,强化派驻监督管理力度。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建立一周一检查,一月一汇总的工作机制,针对日常检查驻在单位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并报情况。对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实行月报告制度。加大对派驻单位重点领域的反腐形势要深入分析廉政风险点排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围绕监督服务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成立4个监督服务组,对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城市管理、棚户区改造等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20多次,对履职不力的1家单位在全区通报批评,组织处理6人。
加强培训,提高派驻纪检干部素质。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实地调研、讨论交流等多种手段,组织派驻机构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央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等,筑牢思想基础,转变工作作风,夯实专业基础,补齐能力短板。突出抓好“以案代训”,委机关每有重大案件,都统一抽调派驻机构干部全程参与办案,通过现场实战演练,提升实际操作能力。三年来,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62件次,立案9件,党政纪处分7人。(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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