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立案,4月20日移送检察机关,宿州萧县纪委监委快查快结,仅用8天查清萧县住建局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张玉玲违纪违法问题,并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是宿州市县两级监委组建以来,首例采取留置措施后移送起诉案件。
审查调查过程中,专案组全体成员深度融合、齐心合力、各负其责、攻坚克难,坚持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稳步高效推进案件进程。审理部门和检察机关也提前介入,对审查调查的事实、证据、程序以及取证来源是否规范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保障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顺利衔接。按照“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萧县纪委监委“先处后移”,给予张玉玲开除党籍处分。(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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