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泗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泗县纪委着力加强对“四种形态”的运用,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党内监督日常抓。通过经常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实现落实“两个责任”的常态化。从小处着手,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党风廉政风险点发后及时进行提醒谈话、警示谈话等第一种形态方式,将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同时结合个案情况进行综合考量,是否存在严重违纪行为、其行为造成的影响程度、主观认错悔错态度等,必要时实行第二、三种形态,进行梯级形态转化。
泗县纪委监委2018年第一季度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141人,其中第一种形态104人次,占处理总人次的73.8%;第二种形态31人次,占处理总人次的22%;第三种形态6人次,占处理总人次的4.2%。(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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