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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建立完善机制 提升反腐败工作合力

时间:2018-04-18 09:4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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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石台县积极探索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推动新理念、新要求转化为具体工作实践,实现无缝对接、优势互补,办案合力得到进一步加强。2018年一季度,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3件,比2017年同期增长76.92%;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比2017年同期增长85.71%。

健全制度立规矩。抓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后全县监察对象的统计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经过摸底统计,全县监察对象为4470人,其中党员数为2521,分别比试点前增加了156.90%、111.49%。先后出台反腐败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移送通报、联合办案等制度,为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提供制度保障。

密切协作共发力。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规定和要求,在案件线索报送、协作配合等方面促进执纪执法机关密切配合。挺纪在前,自接受九届省委巡视以来,对7名涉嫌职务犯罪的党员干部先作出党纪处分后再移送司法机关处置,切实把职能优势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优势,反腐败协作效应不断凸显。

规范通报明责任。在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执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实行重要案情及处理情况通报会商制度,建立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问题线索定期移送机制。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具体负责案件线索的移送通报,协调小组办公室集中管理,及时分办,跟踪督办。十八大以来,成员单位共移送案件(线索)114件。

及时查处强警示。正确处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宽严相济、依纪依规,自接受十届省委巡视以来,对全县司法机关处理的党员和公职人员案件线索再次进行梳理排查,对未及时给予纪律处分的5名党员干部严格按程序处分到位。认真做好查办的典型案件的“后半篇文章”,从抓早抓小,对近年来查处的林业、教育系统案件进行剖析,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效果。(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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